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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与韩国启明大学合作办学机构2022、2023年度自评报告的公示
2024-04-01 08:25   审核人:

  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年报工作的要求,长春大学启明学院已完成2022、2023年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年度报告系统录入工作,并在规定日期内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现将年报中自评报告内容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日-4月7日。如有异议,请致电机构运行部门长春大学启明学院。

  启明学院联系人:孙慧洁  0431-85251958

  附长春大学与韩国启明大学合作举办长春大学启明学院机构年报公示链接:

  2022年:https://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s/87559

  2023年: https://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s/86106

                          审核:王元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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