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启明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公示
根据《长春大学教务处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课程学分认定和转换的通知》(教务处〔2025〕116号)要求,经学生自主申请,开课教研室主任、专业系主任、教学副院长逐级审核,现将学分认定与转换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反馈渠道: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教务办公室反映。学院教务办公室电话:85250202。
附件:《启明学院2025年秋季学期课程学分成绩认定和转换结果》
长春大学启明学院
2025年11月19日